公告日期:2021-03-10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1 号”文核准,温州市
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面值
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含30 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温州市
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为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合计为8.5亿元。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债券期限为 7 年, 第 3 年末及第 5 年末附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的债券期限为 7 年, 第
5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
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本期债券发行
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2021 年 3 月 9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簿记
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最终票面利率为3.9%,发行规模为8.5亿元;品种二的最终发
行规模为0亿元。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面向合格
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详见 2021 年 3 月 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的《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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