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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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 669 号)
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签署日期: 2021年2月26日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 公司” 或“ 温州
交发集团”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 含 30 亿元) 的公
司债券( 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 1791 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
2、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以下
简称“ 本期债券” ) 为本次债券第三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 决定最终发行规模。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3、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发行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9 月 30 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净 资 产 分 别 为 1,815,785.12 万 元 、
2,102,683.81 万元和 2,121,265.12 万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25,518.93 万元(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
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的债券期限为 7 年, 第 3 年末及第 5 年末附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二的债券期限为 7 年, 第 5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
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 在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内, 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 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6、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
情况确定。
7、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5】 %-【4.3】 %, 品种二票面利率
询价区间【 3.8 】 %-【 4.6】 %。 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3
下利率询价情况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3 月 9 日( T-1 日) 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合
格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 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 ( T 日 )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 敬请投资者关注。
8、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网下申购由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 网下发行” 中“(六) 配售” 。
9、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不符合《质押式
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 》 中有关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10、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 及
相关管理规定, 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 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
风险, 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 相应资质条件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 》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
无效。
11、 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 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 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 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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