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由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
国东航集团”)于 1995 年 4 月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
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道 66 号。本公司所发行的 H 股股票,于 1997 年
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所发行的 A
股股票,于 1997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3 年 1 月 13 日,本公司通知
纽约证券交易所拟申请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证券股份(ADRDR)从纽约证券交易
所退市,退市于 2023 年 2 月 3 日生效。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总
股本为 22,291 百万元,每股面值 1 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为国内和经批
准的地区、国际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业务及延伸服务;通用航空业务;
航空器维修;航空设备制造与维修;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行业相关材
料、设备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旅游服务;宾馆业务及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业
务。
2023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
主要子公司为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东航进出口”),详见附注五(1)。本
集团原持有东航进出口 45%股权并作为联营企业按权益法核算,于 2023 年
12 月,本集团自控股母公司中国东航集团收购东航进出口剩余 55%股权,收
购完成后,东航进出口成为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集团收购东航进出口构成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东航进出口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
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进而对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均进行了重述。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批准报出。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附注二(9))、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11))、固定资产折旧(附
注二(14))、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摊销(附注二(17)、(26))、经营租赁飞机及
发动机的退租检修准备(附注二(2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二(23))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注
二(3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023 年度,本集团净亏损人民币 8,614 百万元,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
集团的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 80,601 百万元。编制本财务报表时,
本公司董事会结合本集团的财务和营运状况,对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
了评估。本公司董事会同时综合考虑了本集团如下情况:
(1)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有充足的未使用银行机构授信额度;(2)本
集团以往良好的信用状况、与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合作历史;及(3)本集团预计
自本财务报表期末起不短于 12 个月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并已考虑期间
内航班恢复以及本集团主要营运成本包括油价等因素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集团拥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保证自本财务报表期末起不短
于 12 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营运、偿还到期债务以及资本性开支的需
求。因此,本公司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集团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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