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793:关于延长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专项用于碳中和)簿记建档时间的申请(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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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31
关于延长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专项用于碳中和)
簿记建档时间的申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88亿元(含33.88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77号”文核准。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专
项用于碳中和)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 原定于2021年3月 【31】 日14:00到16:00,
根据本期债券簿记建档过程及投资者申购情况,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和投资人协
商一致,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19:00】。
特向贵所申请,请批示。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绿
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专项用于碳中和)簿记建档时间的申请》之盖章页)
发行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延长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绿
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专项用于碳中和)簿记建档时间的申请》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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