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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24 19:59:49 股吧网页版
175789: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24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公司债券

(专项用于碳中和)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

心B座第22-25层)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

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签署日期: 2021 年 2 月 24 日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1、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 “发行人”、“本公司”、 “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 50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895号”文注册。 本期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2、 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不超过 5,000,000 手(含5,000,000 手),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3、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7,448.00 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31.61 亿元( 2017-2019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 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5、本期债券无担保。6、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期。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1%-4.1%。 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

1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 T-1 日) 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2021年 2 月 26 日( T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9、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A,本期债券债项评级 AAA,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申请质押式回购。 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机构批准。如获批复,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10、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 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1、 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 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 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15、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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