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4 18:16:25 股吧网页版
17577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简称:金地集团 证券代码:600383

债券简称:20 金地 01 债券代码:175235

债券简称:21 金地 01 债券代码:175773

债券简称:21 金地 03 债券代码:175945

债券简称:21 金地 04 债券代码:175946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 学 筑 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发出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十一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一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徐家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2、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季彤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3、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3.1 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选举以下人员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主任委员。委员五人:徐家俊、季彤、徐文渊、徐倩、廖南钢;徐家俊任主任委员。

3.2 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选举以下人员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主任委员。委员五人:独立董事刘中、廖南钢、吴鹏程,董事季彤、李荣辉;独立董事刘中任主任委员。

3.3 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选举以下人员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主任委员。委员五人:独立董事李普伟、刘中、廖南钢,董事季彤、徐文渊;独立董事李普伟任主任委员。

3.4 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规,选举以下人员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选举主任委员。委员五人:独立董事廖南钢、刘中、吴鹏程,董事徐家俊、徐倩;独立董事廖南钢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李荣辉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5、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陈爱虹女士、韦传军先生、陈长春先生、郝一斌先生、王南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6、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副
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阳侃先生、蔡占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7、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李荣辉先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8、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胡学文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胡学文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由于其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公司董事长徐家俊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胡学文女士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9、董事会以十一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请张晓瑜女士任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