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8
关于召开“ 21 银桥 01” 2021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发行金额为 10 亿元的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
券”), 债券简称:“ 21 银桥 01”,债券代码: 175772,债券期限: 5
年,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21 年 4 月 26 日,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受托管理人”)收到发行人关于召开“ 21
银桥 01”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书面提议,根据“ 21 银桥
01”《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东吴证券就召
集“ 21 银桥 01”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会议时间: 自 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00 起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11:30 止
3、会议联系人:吴捷、闻大梅
4、联系电话: 0512-62936011
5、传真: 0512-62936371、 0512-62938297、 0512-62938677
6、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4 日(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结
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
名册为准)
7、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
决
8、表决票提交时间:自债权登记日下一工作日(2021 年 5 月 17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11:30 止,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
最迟在 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11:30 前将本公告所附的会议表决票及
所需相关证明文件送达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
债券受托管理人收到上述文件的时间为准。 债券受托管理人在 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11:30 前未收到表决票及所需证明文件的,视为未
出席,收到的表决票及相关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弃权。 债券
持有人可通过邮件、快递或传真方式将表决票及所需相关证明文件送
达至债券受托管理人处。
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人: 吴捷、闻大梅
联系电话: 0512-62936011 或 13564460394
邮箱: wuj@dwzq.com.cn 或 wendm@dwzq.com.cn
邮编: 215021
传真: 0512-62936371、 0512-62938297、 0512-62938677
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的联系方式如下:
律师事务所: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王娜
联系电话: 0512-68240861
9、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 21 银桥 01”提前偿还部分本金的议
案》(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 出席会议对象和参会所需文件
(一)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
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会议和表决。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
(1) 债券发行人
(2) 持有本次债券且持有债券发行人 10%以上股权的股东
(3)债券发行人及上述第(2)项所列债券发行人股东的重要关
联方
(4) 其他重要关联方
确定上述第(2)项和第(3)项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时,发行
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当日。
(二)投票表决所需相关文件
参加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并附上以下证明文件:
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
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相关
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由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 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债券持有人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三)、
证券账户卡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表决程序和效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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