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6 15:48:15 股吧网页版
175754: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七)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债券代码:175754.SH 债券简称:21 浦房 01
债券代码:115131.SH 债券简称:23 浦房 01
债券代码:115418.SH 债券简称:23 浦房 02
债券代码:240628.SH 债券简称:24 浦房 01
债券代码:243218.SH 债券简称:25 浦房 01
债券代码:263160.SH 债券简称:24 浦房优
债券代码:263161.SH 债券简称:24 浦房次
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七)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本公司于 2023年 6 月 26 日披露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二)》,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
披露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
讼的进展公告(三)》,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了《上海
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
告(四)》,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了《上海市浦东新区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五)》,本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
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
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现就重大诉
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审原告上海亚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龙公司”)与被告一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建集团”)、被告二上海鉴韵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鉴韵公司”)、第三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第三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房集团”)、第三人上海龙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建公司”)、第三人上海张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由原告负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浦建集团、亚龙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提起上诉。

2023 年 8 月,本公司和浦建集团、鉴韵公司、浦房集团的代
理律师收到最高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经审查,最高院已经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

2024 年 7 月,公司收到最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3)
最高法民终 258 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沪民初 1 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浦建集团及亚龙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予以退回。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12 月 11 日,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向
亚龙公司支付补偿款人民币 2.25 亿元。至此,本案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案件已判决,本公司及所属企业不承担责任。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