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2
债券代码:175752.SH 债券简称:H21红星 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增信措施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芳芷一路 13 号舜远金融大厦 1 栋(北塔)18-25
层)
2024 年 9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红星控股”)及其重整管理人出具的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山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H21红星 1
4、债券代码:175752
5、发行金额:发行总额人民币 30 亿元,本期债券余额为人民币 29.993亿元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00%
7、还本付息方式:根据《关于召开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关于召开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①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期限调整
为自 2023 年 3 月 10 日起 42 个月;②已于 2023 年 6 月 30日向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
证券账户(以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个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为准)兑付不超
过 1,000张(含 1,000 张)债券的本息;③本期债券截至 2023 年 3月 10日的利息,
发行人于 2023 年 9 月 10 日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利息的 50%,未免疑义,不包含小额
兑付时利随本清部分;本期债券截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剩余应付利息的 50%,不再
单独支付,展期至本期债券兑付日调整期间的后 1.5 年利随本清或增信资产处置回
款日孰早之日;本期债券自 2023 年 3 月 10 日(含)至 2024 年 3 月 10 日(不含)
产生的利息计入后续每张债券的单价,不单独派发利息;本期债券自 2024 年 3 月
10 日(含)以后产生的利息不再单独支付,按分期兑付日(2025 年 6 月 10 日、
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2026 年 3 月 10 日、2026 年 6 月 10 日、
2026年 9 月 10日)随每期本金兑付金额兑付时支付,利随本清。
8、兑付日:根据《关于召开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本期债券
全部债券持有人的最终兑付日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上述兑付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根据上海市浦东新
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沪 0115 破 90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发行人所有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停止计息并于受理之日提前到期。
第二章 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增信措施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增信措施
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提供上海红星美凯龙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静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与重庆远洋红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饶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增信。
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函,承诺通过东风设计研究院控股的武汉东研智慧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给予未来若上市,可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分红、股票部分或整体出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