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8
债券代码:175746.SH 债券简称:21 新湖 01
债券代码:163921.SH 债券简称:20 新湖 01
债券代码:188537.SH 债券简称:21 新湖 02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标普全球评级对公司境外评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考虑到公司发展和实际需求,2024年8月2日,公司通知标普全球评级将结束与其的合作。2024年8月6日,标普全球评级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湖中宝”)的长期发行人评级从“B-”下调至“CCC-”,展望仍为负面;同时将公司担保的高级无抵押票据的长期发行评级从“CCC+”下调至“CC”;随后,标普应公司要求撤销所有评级。
标普认为,如果新湖中宝的自身情况没有发生任何显著的有利变化,其无法偿付债务(包括潜在的不良债务交换)的风险可能会随着公司流动性减弱而增加。标普认为,新湖中宝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有企业,可能有助于新湖中宝保持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但此举可能无助于解决境外债券兑付事宜。
引入国有股权正在逐步增强新湖中宝在新能源和智能制造业务方面的业务多样性,不断加强的国企背景可有助于公司保持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公司拥有充足的优质投资项目和上市公司股权,对公司现金流形成了有益补充。目前新湖中宝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财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综合实际情况,公司要求标普全球评级撤销对公司全部评级结果。
上述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标普全球评级对公司境外评级的公告》之盖章页)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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