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2
债券代码:175746 债券简称:21 新湖 0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1新湖01”票面利率调整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7.60%
?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7.70%
? 调整后的起息日:2023 年 8 月 9 日
根据《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 21 新湖 01”)存续期的第 2.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
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 1.5 年的票面
利率上调 10 个基点,即 2023 年 8 月 9 日至 2025 年 2 月 8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
利率为 7.7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为保证调整票面利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新湖01
3、债券代码:175746
4、发行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10.00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4年期债券,附第2.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7.6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1年2月9日起至2025年2月8日止。若投资者于第2.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1年2月9日起至2023年8月8日止。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8月9日、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2月9日及8月9日、2025年2月9日。若投资者于第2.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8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2.5 年(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3 年 8 月 8 日)票
面利率为 7.6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5 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至
7.70%,并在存续期的第 2.5 年至第 4 年(2023 年 8 月 9 日至 2025 年 2 月 8
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层
联系人:高莉
联系电话:0571-85171837
2、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楼
联系人:戴文杰
联系电话:021-38032633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人:戴越
联系电话:021-68606298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 新湖 01”票面利率调整公告》盖章页)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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