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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08 16:55:24 股吧网页版
175746: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三)(偿债保障措施发生变化)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08


股票简称:新湖中宝 股票代码:600208
债券简称:21 新湖 01 债券代码:17574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3 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三)

(偿债保障措施发生变化)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3 年 3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证券提供的资料。国泰君安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一、公司债券核准情况......4
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4
三、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7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9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9

一、公司债券核准情况

本次债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经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经发行人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9
年 9 月 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310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5 亿元(含 75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 年 2 月 9 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 10 亿元“新湖中宝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 新湖 01”)。
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 新湖 01”)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4 年期,附第 2.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 7.6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半年计息,不计复利。

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7、担保情况: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部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为本次债券提供质押担保。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半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

9、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半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半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发行人可以在回售后安排转售。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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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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