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75735.SH 21 新师 01
175969.SH 21 新师 02
188564.SH 21 新师 03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5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者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为财达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任职起止时间
1 陈启凡 2023 年 3 月起至今
2 刘永军 2021 年 9 月起至今
3 王丹丹 2021 年 9 月起至今
4 马金萍 2021 年 2 月起至今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发行人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将由董事会成员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人员变动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已完成工商备案登记变更。
二、影响分析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公告》,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已同步进行修订,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财达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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