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18
债券代码: 175735.SH 债券简称: 21 新师 0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国有资本划转概述
本公司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财政局(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金融办公室)印发《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
社保基金的通知》(师财发〔2021〕 17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兵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
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发〔2019〕 31 号)文件精神,按照
《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
社保基金工作办法>的通知》(兵财资管〔2020〕 35 号)要求,
根据兵团《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批复》(兵财
资管〔2020〕 64 号),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划
转股权账面价值为 7059.69 万元)划转至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由兵团国资委对划转的企业股权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委
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划入的股权进行专户
管理。鉴于 2020 年 9 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76480.5081 万元,按照师财
发〔2021〕 17 号文通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
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面价值 7059.69 万元股权(对应股权
比例 9.23%)划转至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本次国有资本划转的影响
本次国有资本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
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十二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国有资本划转不会对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三、本次国有资本划转事项进展情况
本次国有资本划转相关事项已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
提示性公告》之签章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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