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5)1500026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审计报告 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
资产负债表 7
利润表 9
现金流量表 1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
财务报表附注 13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市政公司”、“本公司”或“公司”,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以下合称为“本集团”。
2002 年 7 月 26 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2002]60 号文件、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洪
府厅字[2002]203 号文件批准,同意将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所属的南昌市公共交通总
公司等四家企业截止 2002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国有净资产 56,302.45 万元及南昌市出租汽车
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 495.2 万元无偿划拨成立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由南昌市人民政府授权,管理运营原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所属国有企业资产及股权。
2003 年 1 月 6 日,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洪府厅抄字[2003]12 号抄告单要求,将
原投资到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资本金收回 3,000.00 万元转回财政局用于推进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率。
2008 年 11 月 28 日,根据南昌市政府[2008]第 736 号抄告单要求,南昌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增加你司国家资本金的通知》(洪国资产权字[2008]25 号)通知,将南昌市财政局委托南昌市商业银行贷款及为生米大桥垫付的国开行利息,共计 27,858.00 万元,作为市政府投入增加南昌市政公司的国家资本金。2010 年南昌市国资委分两次投入5,000.00 万元、10,000.00 万元,增加该公司实收资本 15,000.00 万元,由江西正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 966,556,518.53 元。
根据南昌市洪府厅[2012]270 号、339 号抄告单通知,2012 年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分两次出资 80,000.00 万元、10,000.00 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90,000.00 万元,并
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在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186,655.65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86,655.65万元。
根据南昌市洪府厅[2013]806 号抄告单通知,2013年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资 60,000.00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60,000.00 万元,并于 2014 年 1月 7 日在南昌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6,655.65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46,655.65万元。
根据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洪国资产权字[2015]37 号”《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同意将南昌市财政局拨付的 804,131,100.00 元以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方式注
入本公司,并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在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7,068.76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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