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8
债券简称: 21 宁沪 G1 债券代码: 175706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联席主承销商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签署日期: 2021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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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本公
司”)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 含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35 号”文注册。
2、 本次发行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以下
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 江苏宁沪高速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为首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 本期债券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 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
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
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 每期债券的专业投资者合计不超过 200 人。
4、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
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 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
8、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本金于债券到期时
一次性偿还,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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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10%-4.10%, 最终票面利率及支付方式
将由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 T-1 日) 14:00-17:00 向网下投资者
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于 2021 年 2 月 1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
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专业投资者向簿
记管理人提交《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申购利率上的最低申购单
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 1,000 万元)的
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
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
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有关本期发行的相
关资料,投资者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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