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1
债券代码:175699 债券简称:21苏科01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面向专业投资者)
2025年付息 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5年1月27日
·债券付息日:2025年2月5日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勺, 将于2025年2月5日开始支付自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面向专业投资者)
2、债券简称:21苏科01
3、债券代码:175699.SH
4、发行人: 江苏省深阳高新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
5、发行总额: 人民币2.00亿元
6、债券期限: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当前票面年利率为3.05%,本期债券采用单 利按年付息 ,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l 发行人原名称为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 2 日在深
阳市行政审批局完成名称变更登记,更名后名称为江苏省深阳高新区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发行人已于2022 年6月 2 日发布更名公告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1年2月 1
日至2026年1月31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2月 1日 (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则)|顶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2月 1日至2025年1月31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计息年利率)
为3.05%,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元,派发利息为30. 50元 (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5年1月 27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5年2月 5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戈1J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
(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 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
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 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 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 代缴工作的 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 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
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