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31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或“本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
同出资于 2005 年 7 月 28 日正式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初始注册资本 20 亿元,实收资本 6.6
亿元,其中: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房地产出资 4.3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1.5%,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房地产出资 2.3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11.5%。
2005 年 12 月 26 日,根据 2005 年 12 月 20 日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减
少至 12 亿元,200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新增实收资本 4.8 亿元,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生产力促进中心以货币出资,为第二期股东出资;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 11.40 亿元,其中: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出资 4.8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40%,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未变动,占注册资本的 35.83%,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未变动,占注册资本的 19.17%。
2006 年 11 月 20 日,根据 2005 年 12 月 20 日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新增实收
资本 0.35 亿元,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以货币出资,为第三期股东出资;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11.75亿元,其中: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累计出资5.1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42.92%,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未变动。
2006 年 12 月 14 日,根据公司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会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至 21.2710 亿元,公司新增实收资本 9.2710 亿元,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以货币出资,为第四期股东出资;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 21.021 亿元,其中: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出资 14.4210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67.80%,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未变动,占注册资本的 20.22%,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未变动,占注册资本的 10.81%。2007 年 6 月 12 日,公司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2007 年 6 月 7 日,根据公司第一届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
股东变更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留学生创业园管理中心;
公司新增实收资本 3.1202 亿元,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为第五期股东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8 亿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4.1412 亿元,其中: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出资额未变动,占注册资本的 51.50%,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未变动,占注册资本的 15.36%,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未变动,占注册资本的 8.2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 3.1202 亿
元,占注册资本的 11.14%。2007 年 7 月 27 日,公司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2009 年 12 月 30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7
亿元,公司新增实收资本 12.02 亿元,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货币出资,为第六期股东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 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6.1612 亿元,其中: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 15.1402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33.6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出资 14.4210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32.05%,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未变动,占注册资本的 9.56%,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未变动,
占注册资本的 5.11%。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
2010 年 12 月 13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5
亿元,公司新增实收资本 8.6658 亿元,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货币出资,为第七期股东出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44.82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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