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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28 11:04:03 股吧网页版
175677: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28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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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
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
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 年修订) 》 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
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
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
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凡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
意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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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
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风
险因素”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证券交易所出具同意公司债券发行上市
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
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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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
章节。
一、发行人本次债券的总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7亿元(含37亿元), 本期发行
规模不超过10亿元,截至2020年6月末的净资产为2,435,223.99万元(截至2020年6
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
产负债率为59.3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5,019.59万元
( 2017-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
值)。 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最近三年
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
二、本期债券发行,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
不利变化,如果发行人经营受内外部因素影响,公司业绩变差,公司主体信用评
级发生不利变化,则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进而可能不利于
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
在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此本期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
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流通。由于具体上市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目前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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