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2
证券代码:175093 证券简称:H20 远资 1
证券代码:175670 证券简称:H21 远资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远洋资本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远洋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资本”“公司”或“发行人”)2020 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75093,以下简称“H20 远资 1”)及远洋资本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债券代码:175670,以下简称“H21 远资 1”)(以下合称“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
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远洋资本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发布的《远
洋资本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中金公司现就远洋资本重大诉讼仲裁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远洋资本重大诉讼仲裁有关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以下第一部分为远洋资本于 2024 年发布的《远洋资本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中有进展更新的案件,其他未提及案件暂无新进展;以下第二部分为新增案件。
第一部分:2024 年公告中更新的案件
1.案件二:原告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与天津远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屹”)之间的合同纠纷,案涉金额
527,549,249.65 元,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受理。华润信托
人,北京远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远誉”)系发行人的子公司,持有此案件中另一第三方的 60%股权。北京远誉已将其持有的第三方 60%股权质押给华润信托,用于为上述贷款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发行人和北京远誉作为被告,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送达的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为原告要求发行人共同偿付上述案涉金额借款,要求对北京远誉持有第三方的 60%已质押股权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案涉金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本案件的最新进展为:2024 年 8 月 9 日,一审已判决,远洋控股(中国)
有限公司已经提起上诉;2024 年 12 月 6 日收到广东省高院书面审理传票;2025
年 3 月 17 日收到广东省高院二审开庭传票,案件将于 2025 年 3 月底开庭审理。
2.案件四:原告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信托”)与天津远屹之间的合同纠纷,案涉金额 460,316,665.00 元,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受理。目前,天津远屹未按照约定偿还原告管理的信托计划
向其发放的借款。发行人为上述借款出具了流动性支持文件。
发行人作为共同被告,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送
达的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为民生信托要求发行人在案涉金额范围内履行流动性支持义务。
本案件的最新进展为:2023 年 11 月 16 日,发行人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
发行人共同承担案涉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费用。随后,发行人提起上诉。2024年 4 月 19 日,收到二审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决。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针对
违约金的另案审理问题,2024 年 11 月 20 日收到东城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天津
远屹承担清偿责任,发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4 年 11 月 28 日提起上诉,
2025 年 2 月 18 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3.案件五:申请人中航资本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与芜湖远福昌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福昌明”)之间的合同纠纷,案涉金额 274,887,671.23 元,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受理。中航资本作为远福昌明的有限合伙人,未按照约定收
到远福昌明的投资本金、投资收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澈管理”)系发行人的子公司,为远福昌明的普通合伙人之一。
远澈管理作为共同被告,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送达的仲裁申请书,仲裁请求为中航资本要求远澈管理在案涉金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件的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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