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5
证券代码:175670 证券简称:21 远资 01
远洋资本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
一期)
关于便利持有人申请撤销公司债券冻结状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业务背景
根据远洋资本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
者)(第一期)(以下简称“21 远资 01”或“H21 远资 1”或“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约定,“21 远资 01”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3 年 5 月 15 日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1 远资 01”登记回售,有效期登记
数量 455,000 手,对应金额 455,000,000.00 元,相应债券份额已作冻结处理。
“21 远资 01”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已于 2023 年 6 月 6 日至 2023
年 6 月 1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1 远资 01”本息兑付安排及提供
增信措施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议案》,无论投资者在本期债
券第 2 年末是否行使回售权,债券兑付日均为 2027 年 6 月 10 日。相关内容具体
见远洋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资本”或“发行人”)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披露的《远洋资本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同时,发行人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远洋资本有限公司关于“21 远
资 01”公司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说明“21 远资 01”将自 2023 年 6 月
15 日起按照《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9〕59 号)(以下简称《特定债券转让通知》)有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
二、关于便利持有人申请撤销债券冻结状态的相关安排
根据《特定债券转让通知》相关规定,已申报回售的特定债券持有人可以在撤销回售申报后进行转让。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2023 年 6 月 19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限交易日)期间,已在 2023 年 5 月 15 日
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申报回售的持有人,可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
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通过撤销回售申报的操作方式,取消相应份额公司债券的交易冻结状态。自操作成功的次一交易日起,相应债券份额恢复至可转让状态。
三、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为保障各位“21 远资 01”投资者的权益,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应风险:
1、此次安排系为便利公司债券后续交易,请投资者结合债券相关偿付安排、信用风险状况及自身交易策略等情况,综合评估是否进行操作,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2、投资者如未及时完成相关操作,可能会影响后续正常交易。
四、有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远洋资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3 层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010-65107915
2、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33 层
联系人:武韬、常峥、张慧玲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021-68606298
敬请各位“21 远资 01”债券持有人关注。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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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