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债券代码:175660 债券简称:S21 广扶 2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使“S21广扶2”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5 年 12 月 8 日,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了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S21 广扶 2“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暨放弃行使“S21 广扶 2”公司债券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告为上述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完成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S21 广扶 2”或“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票面利率为 3.87%。
2026 年 1 月 21 日为“S21 广扶 2”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广州越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5 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年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行使赎回
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使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5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5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各自的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6、7 年存续。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决定行使本期债券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S21广扶 2”进行全额赎回。
公司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做好“S21 广扶 2”赎回事宜的后续信息披露及本息兑付工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S21 广扶 2”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12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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