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4
债券简称:21 财金 01 债券代码:175629.SH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或“21 财金 01”)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
利率。
一、《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年利率加/减发行人调整的基点。
二、本次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说明
根据《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
期的第 3 年末调整 21 财金 01 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如发行人行使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年利率加/减发行人调整的基点。根据该约定,发行人有权就 21 财金 01
票面利率进行调整,21 财金 01 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年利率加/减发行人调整的基点,发行人可选择上调、不调和下调票面利率。
本次拟下调 21 财金 01 票面利率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针对 21
财金 01 票面利率下调等安排,发行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利率调整意向
21 财金 01 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3.8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根据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行情,发行人初步
意向预计将下调 21 财金 01 存续期后 2 年(2024 年 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的票面利率。21 财金 01 最终票面利率调整幅度请以发
行人将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为准。
四、本期债券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艳芳
电话:0531-82789628
传真:0531-82789691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江博、李浩宇、柳俊宇
电话:010-60833310
传真:010-60833504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人:安弘扬
联系电话:021-6860640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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