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证券代码:175616 证券简称:21鑫苑01
关于召开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
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持有人:
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调整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兑付安排,现定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本期公司债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75616
(三)证券简称:21 鑫苑 01(现简称“H21 鑫苑 1”)
(四)基本情况: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完成发行,
发行规模 5 亿元,票面利率 8.35%,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22 年
12 月 1 日,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一)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债券利息兑付安排的议案》,应于 2023 年 1 月 7
日偿付的本期债券利息展期至 2023 年 7 月 7 日偿付。2023 年 7
月 6 日,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①《关于取消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本期债券原第 3 年末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被取消;②《关于调整债券利息兑付安排的议案》,本期债券全部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支付时间调整为 2026 年1 月 7 日(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调整至该日后的首个交易日)。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5年4月18日
(四)召开时间: 2025年4月21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5年4月21日 至 2025年4月21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
采用通讯表决。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进行投票表决,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00至2025年4月21日17:00。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
登记日2025年4月18日15:00,即截至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H21鑫苑1”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之后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参会及表决权利)。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受托管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2、发行人: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3、见证律师:泰和泰(郑州)律师事务所。4、受托管理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其他(如有)。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调整债券本金和利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附件一。
四、决议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参会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加盖公章,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加盖公章,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管理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加盖公章,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由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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