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债券代码: 151766.SH 债券简称: H19 宝龙 2
债券代码: 149194.SZ 债券简称: H0 宝龙 04
债券代码: 175613.SH 债券简称: H21 宝龙 1
债券代码: 175995.SH 债券简称: H21 宝龙 2
债券代码: 188204.SH 债券简称: H21 宝龙 3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其他债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借款人,于
2019 年 9 月 6 日设立东亚前海-宝龙地产商业一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
“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简称:H19 宝龙 A、H19 宝龙 B),近期因专项计划底层资产经营和收入不及预期,本公司未能清偿该专项计划的应付本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能清偿的到期债务相关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
券预期收益,专项计划无法按时分配预期收益。同时本公司未能履行《售回与购回承诺函》项下的接受售回的义务,未能按时兑付回售本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仍未能与持有人就展期方案通过持有人大会表决,未按期清偿的专项计划回售本金 72,113.00 万元,应付利息 4,138.98 万元。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正持续与专项计划持有人展开沟通协商,认真配合计划管理人相关工作,制定合理的偿债计划和方案供持有人审议,以尽快召开持有人大会完成展期。
同时,公司将继续全力推进兑付资金的筹措工作:一方面,切实落实销售及资金归集;另一方面,尽力拓展融资渠道,不断优化存量债务结构。公司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化解存续债务风险,尽快走出困境,恢复自我良性循环的生产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债权人和投资者信心,实现公司经营的
平稳过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在沪深交易所存续的全部债券已豁免加速清偿条款和交叉违约条款,前述债务违约事项不会触发本公司在沪深交易所债券交叉违约或提前清偿。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其他债务相关事项的公告》之盖章页)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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