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3
债券代码:175613.SH 债券简称:H21宝龙1/21宝龙01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 年第二次分期偿还的本金兑付
安排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前期召集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
175613.SH,债券简称:H21宝龙 1/21 宝龙 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增加宽限期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按照上述议案约定,给予公司对于 2023年 11月 11 日 1应当兑付的本金
5,000 万元 30 个自然日的宽限期,若公司在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应付本金进行了足额偿付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违约。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正在全力筹措资金,但因资金调拨等原因,偿债资金尚未全额到位。公司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致以歉意,承诺将在宽限期内加大资金归集力度,保证尽快完成上述本金偿付工作,具体偿付时间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1 兑付日期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以下无正文,为《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二次分期偿还的本金兑付安排公告》之盖章页)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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