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8
债券代码:175613.SH 债券简称:21宝龙 0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后续转让安排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
南方大厦 21 层、22 层)
2023 年 1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宝龙实业”)出具的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山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2、债券简称: 21 宝龙 01
3、债券代码:175613,SH
4、发行规模:人民币 10亿元
5、当前余额:人民币 9.5 亿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60%
7、债券期限:3 年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月 11日
9、还本付息方式: 2023 年 1 月 11 日兑付本金 5,000 万元以及本期债券全
部本金自 2022年 1月 11日至 2023年 1月 10日期间利息,2023年 11月 11日兑
付本金 5,000 万元以及本期债券剩余全部本金 2023 年 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期间利息,2023 年 12 月 11 日兑付本金 5,000 万元以及本期债券剩余全部
本金自 2023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期间利息,2024 年 1 月 11 日兑
付本金 85,000万元以及本期债券剩余全部本金自 2023年 12月 11日至 2024年 1
月 10 日期间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核准或备案情况
根据《关于对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证监许可[2019]2147 号),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于 2021年 1月 11日发行“21宝龙 01”,规模为 10亿元。
三、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21 宝龙 01”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了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2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及议案二:《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等事项的议案》。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披露《关于召开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公司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
规定,“21 宝龙 01”将自 2023年 1月 20 日起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转让。
(一)转让安排
1、特定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代码维持不变。
2、特定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
3、特定债券转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服务。
4、特定债券转让的受让方,应当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二)相关债券兑付情况
1、利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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