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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8 17:35:15 股吧网页版
17560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8

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报告

中喜专审 2025Z00449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_zx_cpa@163.com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2025Z00449号

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投股份”)编制的《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珠投股份2024年度《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珠投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2024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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