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9
关于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
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 175601.SH 债券简称 甬交投 01
债券代码: 175602.SH 债券简称 甬交投 02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9 日
关于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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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 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
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
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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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 2700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截至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本次债券已发行一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规模
(亿元)
债券期限
(年)
票面利率
( %)
1 甬交投 01 2021-01-07 2026-01-07 16.00 5.00 3.95
2 甬交投 02 2021-01-07 2031-01-07 5.00 10.00 4.25
二、 相关事项
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公告, 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
业务发展,进一步做好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经公司内部流程审议通过,审计机构
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一) 原审计机构概况
原审计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姚庚春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基本情况: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于2013年11月13
日,总部设在北京。 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
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
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
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 二) 变更后审计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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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咏华、 吴卫星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基本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03月06日,总
部设立在北京,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
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
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
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事项为发行人正常经营发展所需,符合相关规定,上述变更对发行
人业务经营、财务情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
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
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 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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