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11
债券代码:175598.SH 债券简称:20鲁能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鲁能02”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鲁能集团”)对外公布的《鲁能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鲁能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票面利率调整公告》、《鲁能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信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 录
重要声明 ......1
一、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3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3
(二)票面利率调整情况......3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4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4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4
(二)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合规性的核查......4
一、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
2、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一手为10张)。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限交易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业务。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3年12月29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鲁能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鲁能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下调15个基点,即2023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
根据《鲁能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0鲁能02”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0鲁能02”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0鲁能02”(债券代码:175598)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796,000.00手,回售金额为796,000,000.00元。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鲁能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债券回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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