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集团”)原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12 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700007456935935。2020 年,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绿发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鲁能集
团有限公司和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互转协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 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划转基准日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划转后,本公司成为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 14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0.00万元。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5 号院,
法定代表人为王晓成。
(二) 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投资于房地产业、清洁能源、制造业、采矿业、住宿和
餐饮业、综合技术服务业、旅游景区管理业、电力生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
易(不含法律法规限制的范围);企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新能
源技术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是实施集团化运作、集约化管理的企业集团,公司
在多元化经营的发展实践中,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专业管理,形成了房地产、
新能源为核心,以持有型物业为重要方向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于 2023年 4月 11日批准报出。
(四) 营业期限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特别说明的计价基础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
则。
(四)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
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
方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
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
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
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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