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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8 10:59:28 股吧网页版
17554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杉杉集团有限公司近期相关事项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7


债券代码:175546.SH 债券简称:H20 杉杉 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杉杉集团有限公司近期相关事项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集团”或“发行人”)发布的《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近期相关事项的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中航证券提供的资料。中航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航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中航证券作为杉杉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75546.SH;债券简称:H20杉杉1,原债券简称:20杉杉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9年 12月 11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批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0〕759 号”文件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
值不超过 2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为 9.5 亿元的“杉杉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的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杉杉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人民币9.5亿元。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票面年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98%。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最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最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12月10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12月10日。以上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12月10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3年12月10日。以上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三、重大事项提示

杉杉集团于2024年12月13日披露了《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近期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相关事项

(一)事项概述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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