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23 年)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公司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各项可能对本公司债券的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内容。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存续期间重大事
项的公告》,公司下属子公司绿地全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全球”)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对其发行并由绿地集团担保的 9 支境外债券提出展期征求,该征求事项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获得持有人会议通过,在根据展期征求方案完成包括同意费等相关款项支付后,对
于展期征求债券的条款修订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生效。
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停牌及后续转
让安排的公告》,因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为维护债券投资者权益,公司申请“21 绿地
01”“21 绿地 02”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起停牌,同时申请“21 绿地 01”(转让方式调整后
现简称“H21 绿地 1”)及“21 绿地 02”(转让方式调整后现简称“H21 绿地 2”)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后续转让并继续停牌,具体复牌时间另行公告。转让安排具体为:本期债券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转让,代码维持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全价方式转让,转让的报价及成交均为包含应计利息的全价,投资者需自行计算债券应计利息;本期债券转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逐笔全额结算服务;本期债券转让的受让方,应当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关于召开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结果的公告》,本期债券 2023 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并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增加偿债保障措施及豁免相关条款等议案。经
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H21 绿地 1”“H21 绿地 2”本金展期 3 年,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
调整为 2027 年 1 月 7 日,展期期间票面利率维持不变。此外,绿地集团通过绿地集团及其
下属子公司所持有的四个项目销售净回款优先用于偿付本期债券、绿地集团下属子公司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H21 绿地 1”“H21 绿地 2”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两类方式为“H21 绿地 1”“H21 绿地 2”增加偿债保障措施。自持
有人会议通过之日起,在“H21 绿地 1”、“H21 绿地 2”兑付日调整期间,“H21 绿地 1”
“H21绿地2”不触发《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关于违约责任、加速清偿及措施的相关条款约定,不执行相关违约解决机制、救济措施及逾期利息等相关约定,且豁免认定重大不利变化及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事项。同日,公司披露了《绿地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复牌的公告》,公司债券“H21 绿地 1”“H21 绿地 2”自 2024
年 1 月 2 日开市起复牌。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与募集说明书及上一报
告期所提示的风险无变化。风险在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章节列举,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录
重要提示......2
重大风险提示 ...... 3
释义...... 5
第一节 发行人情况 ...... 6
一、 公司基本信息...... 6
二、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6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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