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债券代码:175505.SH 债券简称:H20 方圆 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二〇二五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太平洋证券作为“H20方圆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根据发行人《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显示:
“
一、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 24 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广州市辉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辉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以下简称“辉瑾及分公司”)收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送达文件,获悉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莲溪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莲溪联合社”)以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公司、辉瑾及分公司,案号为(2025)粤 0115 民初 10941 号。
莲溪联合社的诉讼请求为:
1、判令解除《黄阁镇莲溪经济联合社货币加物业项目回购商业物业租赁合同》;
2、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金,自 2023 年 12 月起暂计至
2025 年 3 月,共计人民币 19,836,006 元。
3、三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算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共计人民币 4,877,618.21 元。
4、判令《黄阁镇莲溪经济联合社货币加物业项目回购商业物业
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40,000,000 元(大写肆仟万元)归原告所有。
5、判令三被告按照《南沙区黄阁镇莲溪经济联合社村留用地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0,000 元(大写壹亿元)。
6、判令三被告向原告交还涉案物业。
7、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该案尚在一审答辩期,本次诉讼会对公司、辉瑾及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整体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二、公司对外担保的展期情况
近日,某金融机构与广州市方圆商业物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经”)、发行人及各担保方签署《借款续期协议》,对原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 43,996.99 万元进行续期,续期后的
借款到期日为 2026 年 12 月 6 日。
上述借款的成功展期将极大的缓解公司、广州商经等流动性阶段性紧张情况,对公司、广州商经等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限制高消费情况
近期,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壮鑫新增 被限制高消费情况如下:
序号 案号 限消令对象 执行法 限制内容
院
东莞市智乐城 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
(2025) 市更新投资有 广东省 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
粤 1971 限公司、东莞 东莞市 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
1 执 19425 市方乐城市更 第一人 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号 新投资有限公 民法院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
司及方壮鑫 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
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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