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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16 19:44:27 股吧网页版
175505: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东江月岛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6


债券代码:175505.SH 债券简称:H20 方圆 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
仲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二〇二五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太平洋证券作为“H20方圆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根据发行人《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显示:


一、 诉讼或仲裁中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22)粤 13 民初 465 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 原告(反诉被告):中建四局第
六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惠州市辉盛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原告(反诉被告):中建四局第
六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惠州市辉盛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案被告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二、 一审或仲裁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22)粤 13 民初 465 号

本次诉讼/仲裁的受理时间 2022 年 11 月 26 日

本次诉讼/仲裁的知悉时间 2022 年 12 月 1 日

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诉讼/仲裁的标的 标的金额 17064 万元

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惠州市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
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
款 51,536,469.42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以 61,788,216.63 元为基数从 2022 年
11 月 25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15 日止,
以 38,788,216.63 元为基数从 2023 年 1
月 16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12,748,252.79 元为基数从 2023 年 11 月
25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均按同期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
款报价利率 1.3 倍计付);

二、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在惠州
市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付工程款
51,536,469.42 元范围内就其承建的“惠
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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