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2
债券代码:175505.SH 债券简称:H20 方圆 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二〇二五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太平洋证券作为“H20方圆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谢泽敏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认证咨询;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职情况正常。
二、变更情况
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期限到期,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公司改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此次审计机构变更经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决策通过,该变更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新任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秀峰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号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8 日
经营范围: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人力资源服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公开查询信息,其资信和诚信状况正常。
四、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公司与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签署了协议,由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新任审计机构履职时间自公司与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协议之日起。
五、移交办理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沟通,其对变更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做好沟通和配合,及时完成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六、影响分析
本次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属于公司正常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上述变动事项内部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太平洋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事项并关注相关风险。太平洋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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