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9
债券代码:175505.SH 债券简称:H20 方圆 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借款展期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太平洋证券作为“H20 方圆 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公司借款展期情况
2024 年 7 月 31 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披露了《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涉及重 大事项的公告》,下属公司惠州市方圆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导致公司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 情况。近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惠州市方圆 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展期协议书》,对原贷款合 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 25,488 万元进行期限调整,期限调整后,
借款到期日为 2029 年 7 月 30 日。
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
限公司涉及重大事项的公告》,广州市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流 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导致公司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 况。近日,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与广州市明辉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及各担保方签署《展期协议书》,对原 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 14,000 万元进行期限调整,期限调
整后,借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10 月 5 日。
上述借款的成功展期将极大的缓解公司流动性阶段性紧张情
况,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二、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等影响,广州市方圆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231232810Y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 (2024)粤0104执23363号
立案时间 2024-10-29
案号 (2024)粤01民终23987号
金额 12.50万元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 2024-12-11
上述发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将对发行人产生一定 的负面影响。发行人正在与有关机构进行洽谈沟通和解,发行人 将根据事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太平洋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 的进展情况,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事项并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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