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6
债券简称:20 蓉高 03 债券代码:175477.SH
债券简称:21 蓉高 K1 债券代码:175835.SH
债券简称:22 蓉高 01 债券代码:185327.SH
债券简称:22 蓉高 02 债券代码:185639.SH
债券简称:22 蓉高 03 债券代码:185744.SH
债券简称:22 蓉高 04 债券代码:137694.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五年三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受托管理协议》《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受托管理协议二》(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投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相关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变更背景
由于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下属机构的职能职责分工进行调整,根据《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关于变更直接出资国有企业股东的通知》(成高国财发〔2025〕12 号),公司控股股东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资金融局”变更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
上述事项公告后,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变更具体情况
1、公司原股权关系及持股比例
变更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资金融局,持有公司股权 90.00%,实际控制人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如下:
图:变更前公司股权结构图
2、变更后股权关系及持股比例
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持有公司股权 90.00%,实际控制人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如下:
图: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图
(三)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与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保持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的经营能力。
公司不存在为变更前后的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变更前后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控股股东变更属于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海通证券作为“20 蓉高 03”、“21 蓉高 K1”、“22 蓉高 01”、“22 蓉高 02”、“22
蓉高 03”、“22 蓉高 04”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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