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1
债券简称:20 蓉高 03 债券代码:175477.SH
债券简称:21 蓉高 K1 债券代码:175835.SH
债券简称:22 蓉高 01 债券代码:185327.SH
债券简称:22 蓉高 02 债券代码:185639.SH
债券简称:22 蓉高 03 债券代码:185744.SH
债券简称:22 蓉高 04 债券代码:137694.SH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全年累计新增借款
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受托管理协议》《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受托管理协议二》(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都高投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2023 年全年累计新增借款事项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 521.39 亿元,借款余额
为 821.05 亿元。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983.99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
162.94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 31.25%,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已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新增借款主要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所致,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此外,公司将合理规划债务期限及结构,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时履行新增借款后续金额变动的披露义务。
海通证券作为“20 蓉高 03”、“21 蓉高 K1”、“22 蓉高 01”、“22 蓉高 02”、
“22 蓉高 03”、“22 蓉高 04”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全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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