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9
关于取消发行“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的公告
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
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74号”文注册。发行人本次债券采
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000万元(含200,000
万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50,000 万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0,000万元(含
150,000万元)。
根据《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期)发行公告》,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将于2020年11月19日【14】:【00】—
【17】:【00】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
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根 据《湖州市城市投资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簿记建档时间延长的公
告》将簿记建档的结束时间延长至2020年11月19日【19】:【00】。
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
券代码:175441,证券简称:20湖州02。
鉴于近期市场情况,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投资者协商一致,决定取消发行
本期债券,后续发行时间另行确定。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取消发行“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取消发行“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取消发行“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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