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8
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仁皇山路 501 号 9 楼)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面向专业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层、 22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2020 年 11 月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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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374 号”文注册。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 其中基础发行规模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本期债券简称为“20 湖州 02”,代码为“175441”。
2、 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为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 200,000 万元) ,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不超过 2,000 万张(含 2,000 万张) ,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
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2020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3,633,225.4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3.98%;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 2017 年度、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2,238.99 万元、
74,808.57 万元和 56,220.73 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4,422.76 万元, 预计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
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
定。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 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
人回售选择权) 。
6、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2%-4.2%,最终票面利
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
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T 日) 在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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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敬请投资者关注。
7、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 》中规定的专业投资
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
售。 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 》 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 本期债券
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中参与交易, 普通投资者认
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
(100,000 张,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00 张, 100
万元)的整数倍。 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
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投资者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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