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01
债券代码: 175401 债券简称:20 华发 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 华发 04”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3 年 10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175401。
2、债券简称:20 华发 04。
3、回售登记期: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
4、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进行双平台上市挂牌,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可选择通过该双平台中的任一平台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以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回售撤销期: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3 年 11 月 13 日(2023 年 11 月 12 日非交易日顺延
至下一个交易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利率选择权情况
根据《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珠海华发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有权决定在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4 至第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其后 2 年的
票面利率下调 14 个基点,即 2023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本期债券
的票面利率为 4.0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
根据《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条款,20 华发 04 债券持有
人有权于回售登记期(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内进行登记,
将“20 华发 04”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 100 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0 华发 04”(债券代码:175401)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 1,230,000 手,回售金额为 1,230,000,000.00 元。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3 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
行转售。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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