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关于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境外债务重组进展等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H20 碧地 3 债券代码:175214.SH
债券简称:H20 碧地 4 债券代码:175366.SH
债券简称:H1 碧地 01 债券代码:149407.SZ
债券简称:H1 碧地 02 债券代码:149509.SZ
债券简称:H1 碧地 03 债券代码:149632.SZ
债券简称:H1 碧地 04 债券代码:149748.SZ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H20 碧地 3、H20 碧地 4、H1 碧地 01、H1 碧地 02、H1
碧地 03 和 H1 碧地 04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的《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境外债务重组进展等事项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 2025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
东境外债务重组进展等事项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根据碧桂园控股 2023 年 10 月 10 日、2024 年 1 月 16 日、2024 年 4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27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 月 9 日、2025 年 4 月 11
日、2025 年 5 月 9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及 2025 年 6 月 6 日(以下简称“6 月
6 日公告”)有关(其中包括)碧桂园控股寻求整体方案来解决碧桂园集团重大境外债务及延长重组支持协议同意费用限期的公告(以下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指明或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该等公告或重组支持协议所赋予的相同涵义。
一、建议重组获得持有大量现有债务的债权人大力支持
碧桂园控股已经与协调委员会协议重组建议主要条款,协调委员会占现有银团贷款本金总额的 49%。协调委员会的成员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已作出下文概述的修订),或正在进行内部程序以取得加入该重组支持协议的相关批准。
目前占第 2 类债务本金总额逾 77%的持有人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
碧桂园控股谨此就协调委员会、项目小组及其他债权人的持续支持、耐心及参与致以谢意。碧桂园控股现正与项目小组及协调委员会就建议重组的长式文件紧密合作,并继续致力于在 2025 年年底前完成建议重组。碧桂园控股深知此目标远大,亦不会低估未来的挑战,但相信在专案小组、协调委员会、其他债权人及持份者的持续支持下,此目标是可实现的。
二、修订重组支持协议
如该等公告所述,碧桂园控股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布有关现有债务的建议
重组条款,连同碧桂园控股与项目小组的成员订立以支持实施建议重组的重组支持协议。碧桂园控股对至今获得现有债务持有人的支持表示感谢。
作为更新,碧桂园控股与多数项目小组成员(定义见重组支持协议)已同意
根据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18 日的修订协议(以下简称“修订协议”)对重组支持
协议作出以下修订:
1、修订“早鸟重组支持协议同意费用”的定义及重组支持协议第 9 条,以允许碧桂园控股在必要时,如因无法取得发行强制可转换债券(A)以支付早鸟重组支持协议同意费用所需的所有相关批准,则可以碧桂园控股股份形式支付早鸟重组支持协议同意费用,作为强制可转换债券(A)的替代;
2、修订“早鸟重组支持协议同意费用限期”的定义,以包含两个新的独立限期:(a)“早鸟重组支持协议同意费用限期(第 1 类)”,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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