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21
关于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收到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H20 碧地 3 债券代码:175214.SH
债券简称:H20 碧地 4 债券代码:175366.SH
债券简称:H1 碧地 01 债券代码:149407.SZ
债券简称:H1 碧地 02 债券代码:149509.SZ
债券简称:H1 碧地 03 债券代码:149632.SZ
债券简称:H1 碧地 04 债券代码:149748.SZ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碧地 03 和 H1 碧地 04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的《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 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收到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合称“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处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况
由于发行人未能按时披露 2024 年中期报告,交易所对发行人、发行人时任董事长杨惠妍女士、发行人时任总经理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简暖棠先生、发行人时任财务负责人陈淑兰女士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披露 2024 年中期报告及
财务报表。发行人及有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上述纪律处分,将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债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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