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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3 20:38:30 股吧网页版
175366: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出售所持长鑫科技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3


债券代码:163015.SH 债券简称:H19 碧地 3
债券代码:175214.SH 债券简称:H20 碧地 3
债券代码:175366.SH 债券简称:H20 碧地 4
债券代码:149407.SZ 债券简称:H1 碧地 01
债券代码:149509.SZ 债券简称:H1 碧地 02
债券代码:149632.SZ 债券简称:H1 碧地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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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8153.SZ 债券简称:22 碧地 03
债券代码:102282094.IB 债券简称:22 碧桂园 MTN001
债券代码:102282780.IB 债券简称:22 碧桂园 MTN002
债券代码:102381152.IB 债券简称:23 碧桂园 MTN001
债券代码:102381150.IB 债券简称:23 碧桂园 MTN002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售所持长鑫科技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 年 12 月 27 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控股
股东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控股”,连同附属公司简称为“碧桂园集团”)于联交所披露了一则关于出售所持长鑫科技股份的公告1。根据该公告,碧桂园控股间接非全资有限合伙企业佛山市南海区汇碧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碧投资”)与合肥建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建长”)、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或“目标公司”)订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汇碧投资以约20 亿元人民币的代价向合肥建长转让其所持长鑫科技的约 1.56%股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长鑫科技 指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股份转让协议日期由汇碧投资持有约
1.56%股本权益

长鑫科技股东协 指 长鑫科技、汇碧投资及长鑫科技其他股东就彼等作为长鑫科技之股东订
1 公告链接为 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4/1227/2024122700870_c.pdf

议 立之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2 日的股东协议,该协议为截至股份转让协议
日期时适用于各方股东权利及义务安排的协议

碧桂园控股 指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碧桂园集团 指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代价 指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就出售事项应由合肥建长向汇碧投资支付的代价,金
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

出售事项 指 汇碧投资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同之条款及条件向合肥建长出售销售股权

担保公司 指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股份转让协议日期直接持有
合肥建长 87.45%的股权

海口市碧桂园 指 海口市碧桂园创投科技有限公司,为碧桂园控股的间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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