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4 11:58:37 股吧网页版
17536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涉及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4


债券简称:20 柳投 04 债券代码:175054.SH
20 柳投 05 175364.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涉及资信评级机构发生
变更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柳州东通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柳州东通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中介机构概况

柳州东通原资信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提供了信用评级服务,履职正常。

(二)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出于商业原因及未来业务规划考虑,发行人不再选择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资信评级机构,并决定重新选聘资信评级机构。经重新选聘,由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提供后续信用评级服务。

2、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本次资信评级机构已履行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新任中介机构

名称: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 年 2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2508092K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院 2 号楼 17 层

经营范围:证券市场资信评级,评估各类有价证券、企业资产、企业资信等级、其他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咨询、培训、经济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新任中介机构资信和诚信情况

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不存在执业限制的情况,资信和诚信情况良好。

(五)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本次变更不涉及工作移交办理,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六)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职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开始履职时间

原中介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信用评级服务合同已终止并停止履职,新任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自合同签署起履职。

(七)持续跟踪评级安排

本次变更涉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跟踪评级,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新任评级机构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目前已进场开展工作,进行必需的尽职调查程序。为确保评级报告的客观性、专业性与全面性,此项工作需要必要的时间,因此报告将无法按原预计在本年度 6 月 30 日前完成。发行人将在评级报告出具后及时完成披露。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0 柳投 04”“20 柳投 05”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
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熊婧
联系电话:021-38032115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涉及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