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6
债券简称:H 融侨 F1 债券代码:151672.SH
债券简称:H0 融侨 F1 债券代码:16641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1 债券代码:163659.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2 债券代码:175354.SH
债券简称:H21 融侨 1 债券代码:188318.SH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体被限制高消费
等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二零二四 年 七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相关债券对应的《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或约定,以及发行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出具的相关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等,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的依据,未经华泰联合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受托管理人”)
作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侨集团”、“发行人”)发行的“H
融侨 F1”、“H0 融侨 F1”、“H20 融侨 1”、“H20 融侨 2”及“H21 融侨 1”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
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融侨集团 2024 年 7 月发布的《融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主体被限制高消费等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
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融侨集团相关主体被限制高消费
(一)基本情况
融侨集团因存在诉讼、仲裁事项,导致相关主体新增被限制高消费情形,
具体如下:
限制消费 执行法
案号 关联对象 限制内容简介
令对象 院
法定代表人、主 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
福 州 市
融 侨 集 团 要负责人、影响 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
(2024)闽 0104 执 仓 山 区
股 份 有 限 债务履行的直 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
1489 号 人 民 法
公司 接责任人、实际 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
院
控制人 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
法定代表人、主 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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