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28 14:01:57 股吧网页版
175354: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20融侨2”复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8


债券代码:175354.SH 债券简称:H20 融侨 2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H20 融侨 2”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停牌的基本情况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因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期债券已自 2023 年8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H20 融侨 2

3、债券代码:175354.SH

4、发行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00 亿元,债券余额为 8.00 亿元
6、债券期限:根据《关于召开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
“《结果公告》”),本期债券期限调整为 6.04 年期(即到期日为 2026 年 11 月 30
日)

7、票面利率:6.80%

8、本金偿付安排及兑付日:

根据《结果公告》,本期债券本金偿付安排调整如下:

截至基准日 2023 年 8 月【31】日(不含)每张债券全部应计未付利息与截
至基准日每张债券的剩余面值(本期债券截至基准日每张债券的剩余面值为

100 元)之和为每张债券的兑付基数(以下简称“每张债券单价”),每张债券单价乘以本期债券存续张数等于本期债券本金偿付的兑付基数(以下简称“本金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全部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兑付时间将调整为自 2023 年 8 月
31 日(即“基准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以下简称“兑付日调整期间”)。
在兑付日调整期间,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及对应的本金兑付金额的兑付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兑付日 “本金兑付金额”兑付比例

第一期本金 2025/8/31 5%

第二期本金 2025/11/30 15%

第三期本金 2026/2/28 20%

第四期本金 2026/5/31 20%

第五期本金 2026/8/31 20%

第六期本金 2026/11/30 20%

合计 100%

前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应在相应的兑付日前 2 个交易日将相关款项划付至本期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分配。每张债券各次具体分配金额详见后续公告。

为免疑义,兑付日调整期间,发行人有权选择提前兑付本期债券本金、利息之部分或全部,提前兑付的本金所对应产生的利息计算至提前兑付日当日。

9、计息期限及付息日

① 关于截至基准日应计未付利息:截至基准日(不含)每张债券全部应计未付利息与截至基准日每张债券的剩余面值(本期债券截至基准日每张债券的剩余面值为 100 元)之和为每张债券的兑付基数(即“每张债券单价”),每张债券单价乘以本期债券存续张数等于本期债券本金偿付的兑付基数(即“本金兑付金额”),于各兑付日相应支付。特说明本期债券的面值不会因截至基准日全部应计未付利息计入本金兑付金额而调整。

② 关于基准日后新增利息:兑付日调整期间,维持本期债券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利率依旧为 6.80%,且新增利息将以本金兑付金额为基数计
息。每期应支付的本金兑付金额截至每个兑付日的应计未付利息随该期应支付的本金兑付金额同时支付,利随本清(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应在相应的兑付日前 2 个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