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债券代码:175302.SH 债券简称:20青城0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20青城04”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10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相关资料等,由“20 青城 04”(债券代码:175302.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公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名称: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品种二)。
2、债券简称:20 青城04。
3、债券代码:175302.SH。
4、回售登记期:2025 年9 月22 日至2025 年9 月26 日(仅限交易日)。
5、回售价格:人民币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1 张(即面值100 元)为一个
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 元。
6、回售登记办法: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本次回售撤销期为 2025 年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仅限交易日)。
持有人通过系统申报回售撤销后,有效的申请撤销份额将在回售撤销申报确认后次一交易日恢复可交易状态。
8、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5 年10 月27 日。
9、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利率选择权情况
根据《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20青城04”(债券代码:175302.SH)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之后 3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5 年末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203 个基点,即“20 青城04”债券第6 至8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2.15%。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前 5 年票面利率为4.18%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 年末,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第6 至8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2.15%,并在其第6 至8 个计息年度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结果
根据《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0青城04”的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5年9 月22 日至2025年9 月26 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20青城04全部或部分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 100 元/张(不含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0 青城04 本次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16,400,000 张,回售金额1,640,000,000.00 元,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3,600,000张。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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