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债券代码:175259 债券简称:H20 旭辉 3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购回申报结果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标的债券合计拟使用购回资金总额:220,000,000元
本期债券合计购回申报数量:458,513手
本期债券合计购回成交数量:86,615手
购回申报分配比例:18.94%(精确到0.01%)
分配到本期债券的拟使用购回资金金额:15,954,483.00元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披露《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
券(第二期)债券购回实施公告》,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披露《旭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购回第
一次提示性公告》,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购回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披露《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
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购回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发行的 HPR 旭辉 1、H20 旭辉 2、H20
旭辉 3、H21 旭辉 1、H21 旭辉 2、H21 旭辉 3、H22 旭辉 1(前述债
券以下合称或单称“标的债券”)进行购回(下称“本次债券购回”)。
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
(仅限交易时段),购回资金兑付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一、本期债券购回申报情况
依据《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购回实施公告》,本次债券购回资金总金额上限不超过220,000,000 元人民币。购回登记期内,若标的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标的债券申报数量×购回净价之和)不高于购回总金额,则标的债券持有人的申报全部获配;若标的债券持有人申报金额(标的债券申报数量×购回净价之和)高于债券购回总金额,将按照等比例(比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确定每一位申报债券持有人获配的申报金额(如存在尾数不满一手的情况,则采用舍尾取整的方式计算),不同债券最终获配比例可能不同。
本次债券购回实施前,本期债券托管数量 749,152 手。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购回登记期结束后,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合计购回申报数量为458,513手(4,585,130张),债券面值为 422,290,473.00 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 海 分 公 司 提 供 的 数 据 , 标 的 债 券 购 回 申 报 面 值 总 计 为
5,813,663,016.70 元,依据购回方案计算购回申报分配比例为 18.94%(精确到 0.01%)。本期债券合计购回成交数量为 86,615 手(866,150张),拟使用购回资金金额为 15,954,483.00 元人民币。本次债券购回的债券完成注销后,本期债券剩余托管数量为 662,537 手。购回结果
详情如下:
购回申报数量 购回成交数 拟使用购回资 拟申请撤销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手) 量(手) 金金额(元) 登记数量(
手)
175259 H20旭辉3 458,513 86,615 15,954,483.00 371,898
本次债券购回的申购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仅限交易时段),购回资金兑付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购回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未成交的登记购回债券将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撤销申请。
二、购回资金派付及注销安排
(一)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购回资金兑付。本公司将在本次购回资金兑付日前 2 个交易日将本次债券的购回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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